自我介绍: 以前喜欢酒是以为它能够忘我,现在喜欢酒是因为它的微妙的意境,不管是啤酒,白酒还是红酒都有各自的语言。
看到满溢出来的啤酒泡沫,再看那黄橙橙的酒很容易让人想到收获的季节,站在一望无际的麦田里抬起头仰望着蓝天流云,然后闭目聆听着风的微笑,寂静已让人沉醉其间。
而我喜欢白酒是因为它够简单,简单得让我一眼就把它看穿,而它的简单是因为它够直接,直接让它变得单纯,人之所以容易醉,是被它的单纯所迷惑。
红酒,一种象血的液体,它让我有种野兽的冲动,野兽总喜欢血,只是不知道这血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。在高脚杯中晃动着的红酒更象一支绚丽的情人玫瑰,让不少的女人为它黯然心动。因此我喜欢红酒。
不过现在已很少喝酒,也越来越不胜酒力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