联众世界
关于调整ID挂失和修改密码保护证件号码处理规则的公告
(2003-7-31)
  
  近期,联众公司用户服务中心在处理“ID挂失申请”和“修改密码保护证件号码申请”过程中,发现多个用户争一个ID的现象比较多,主要表现在:
  1、骗取ID和偷盗ID现象较多。
  2、存在有人将ID卖给他人后,或倒卖多手后,谎称ID被盗现象。
  3、伪造和变造密码保护身份证件复件(注:传真件、复印件、扫描件统称“复件”)现象严重,甚至发生过多起争议者伪造身份证原件现象。
  4、有些ID判给申请者后,过了半年,争议者才来争。

  为了打击ID偷盗和非法买卖行为,保护会员利益,联众用户服务中心决定对ID挂失和修改密码保护证件号码的处理规则进行以下调整:

  1、对于ID挂失和修改证件号码的申请,在用户能够提供密码保护复件的情况下,由原来的收到复件当天受理,调整为:两天后,未发生争议的情况下予以受理。
  2、曾申请修改过密码保护证件号的ID,再次申请修改时,其电话、EMAIL、姓名等信息需与历次提交的申请资料相同,这些信息如有变动,必须在“其他证据与说明”一栏将历次的信息和密码保护证件号填写正确,并且必须提供历次的密码保护证件号对应的复件(若有不能提供,需说明原因)。
  3、若发现申请者曾涉嫌偷盗ID、倒卖ID、伪造复件等行为,其申请将不予受理。
  4、当一个ID判给申请者后,从申请之日算起的六个月内,该ID若无争议,则该ID将归申请者所有,此后若再发生争议,则无论争议者提供什么证据,均不予受理。
  5、申请修改密码保护的ID,在申请之日算起的六个月内,一旦发生争议,将视谁的证据最确凿,如争议各方都能提供原证件复件,将以谁能提供原件为准。若争议各方均提供不了确凿证据,该ID将可能永久封存。

  此外,目前,申请者在能提供正确的密码保护证件号码,但无法提供复件的情况下,需要封存ID20天无争议后予以受理;申请者在不能提供正确的密码保护证件号的情况下,需要封存ID30天无争议后予以受理。由于用户普遍反映封存期过长,同时,考虑到发生争议的ID一般都是用户常用的ID,一旦因挂失或申请修改证件号被封存,ID原主一般都会在15到20天内发现并前来争其ID。因此,用户服务中心决定将封存期调整为:
  1、申请者在能提供正确的密码保护证件号码,但无法提供复件的情况下,其ID需封存15天以上,封存期无争议的情况下,予以受理;
  2、申请者在不能提供正确的密码保护证件号(因乱填而忘记等原因)的情况下,其ID需要封存20天以上,封存期无争议的情况下,予以受理;
  3、对于可能涉嫌被盗或买卖的ID(如五位数以下、会员期较长、财富值较多)或处于闭关修道状态的ID,可封存30天以上。

  调整后的详细规则请参看“申请ID挂失”“申请修改证件号码”栏目。

  为了您ID的安全,用户服务中心提醒您:当您将有一段时间不登录联众世界时,请您务必进行“闭关修道”

  根据用户服务中心了解,用户丢失密码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:

  1、计算机被植入木马,造成密码被盗。
  2、IP被获知后,密码被黑客软件截取。
  3、密码不够复杂,被暴力破解软件破解。
  4、所用的计算机上装有键盘跟踪器等软件,造成密码被轻而易举地获取。
  5、轻信他人,将密码告知他人。

  因此,请您务必认真阅读“网络安全知识专栏”的内容,加强自我的安全保护。

  同时,联众用户服务中心再次提醒您:如果您的ID被盗,或被他人伪造证件申请ID挂失或修改证件号码,建议您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利益!以下是您可用于保护ID的相应法律依据:

  依据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第六条第一项(未经允许,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)之规定,可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,依据《办法》第二十条(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,有违法所得的,没收违法所得,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;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)进行处罚。”(注:偷盗ID属于“未经允许,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”行为)

  依据《刑法》第二百八十条:伪造、变造居民身份证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  特此公告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联众公司用户服务中心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03年7月31日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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