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申联众论坛严禁发布的内容  (2002-3-8)
  为维护联众论坛的文明和健康,响应《促进北京地区互联网站电子公告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倡议书》的号召,遵守“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》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三号令”的规定,联众用户服务中心重申:

  联众论坛严禁发布以下内容:

  1、任何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,危害国家人民利益的;
  2、散布黄、赌、毒等方面的;
  3、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
  4、低俗、不文明的;
  5、诋毁联众公司声誉和损害联众公司利益的;
  6、发布广告和夹带广告的;
  7、发布含买卖财富值和买卖ID广告的;
  8、恶意灌水刷屏的;

  发布以上内容属严重违规行为,版主一经发现将立刻删除,并报联众用户服务中心依据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封闭发布者ID,并记录在案。

  所有被封闭的ID均可在“封闭名单查询处”查询。

  特此重申!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联众用户服务中心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02年3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