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从3月1日开始调整论坛发帖功能的通告(试行)  (2002-2-26)

  长期以来,联众论坛上始终有一些不自觉的用户在破坏论坛文明友好的氛围,扰乱论坛秩序,如:吵架、说脏话、恶意刷屏、发布色情文章、发布虚假广告、买卖财富、恶意中伤他人、散布谣言及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,版主和用户服务中心每天为此要删除上千篇帖子。特别是,最近极个别用户通过注册大量ID,在论坛上恶意持续地刷屏,严重破坏了论坛秩序,影响了广大用户正常交流。

  为了保证广大用户在论坛上的正常交流,有效阻止恶意刷屏,除删帖、封IP、封ID等处罚措施外,联众用户服务中心决定试行以下措施:

  “从2002年3月1日起,只有会员和注册时间满三个月的非会员用户才可以在联众论坛发帖。”

  此措施根据试行效果和用户的意见建议会进行适当调整。

  用户在论坛上须遵守“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》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三号令 ”《联众论坛服务条款》,违规违法者根据相关规定条款严肃处理,严重违规违法者将提请司法部门依法处置。

  根据“北京地区互联网站BBS管理工作座谈会”精神,用户服务中心和版主将本着“爱国、守法、自律、真实、文明”的行业自律原则,响应《促进北京地区互联网站电子公告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倡议书》的号召,努力维护论坛健康文明环境,为大家营造一个温馨的网络家园。

  希望广大用户对我们的论坛管理工作予以支持和理解,谢谢!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联众用户服务中心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02年2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