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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庆首起网络诈骗案宣判 两青年获刑4年  (2007-10-26)

 
  前日从安庆市迎江区法院了解到,安庆市首起网络诈骗案宣判,两个21岁的年轻人犯诈骗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,并处罚金4万元。
   
   陈某和徐某都是芜湖人,平日喜欢泡在网吧里玩电脑游戏。今年3月,他俩按网上别人的说法,往其账户上打上300多元买游戏装备,没想到钱打过去,对方根本就没游戏装备,这时他俩才知道上当了。
   
   这个偶然事件使两人“茅塞顿开”,两人一商议,认为这是条不错的生财之道。于是,两人利用一张假身份证在芜湖、蚌埠两家银行开设账户,在地摊上买了手机卡,随后在网上申请了20个ID号打上广告,在网络游戏中留下手机号和账号,如果有人想买游戏装备,打电话与他们联系,他们就让对方将钱打进指定账户,但不会将装备给对方,只将钱从银行取出。
   
   没想到4月至5月,就有28人上当受骗,诈骗金额达4万余元。两人尝到甜头后于5月11日来到安庆准备再次作案,没想到还没得手就被安庆警方抓获。
   
   在庭审中,记者发现只有9名当事人报了案,另外19起案件全部是他俩自己供述的。因此两名被告人的辩护人提出:这19起案件事实证据不充分,不应认定。主审法官认为,两名被告人归案后对这19起诈骗案的时间、地点及数额所做的供述完全一致,能互相印证,足以认定。因此合议庭经过研究,对这两名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,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
 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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