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人赛冠亚军免选——棋院公布女子集训队入选标准
(2007-09-12)
关于国家女子围棋集训队入选标准及选拔赛规程
一、获得2007年全国个人赛冠军的女棋手;以及获得亚军的、25岁以下的女棋手,可直接免选进入国家围棋集训队。
二、选拔赛参赛资格:
1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、具有职业段位的棋手。
2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、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非职业段位的棋手。
A、在2007年上海全国少年儿童围棋赛上、获“女少组”前10名及“女儿组”前6名的棋手。
B、参加2007年武汉定段赛的、成绩在前20名的棋手。
三、比赛办法:
原则上分A组、B组(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)分别进行。根据报名人数决定赛制。
四、比赛日期:
10月10日至10月19日。10月9日下午3:00报到、开会、抽签。
五、比赛地点:萧山棋院
六、中国棋院围棋部将根据比赛成绩、比赛作风等、考虑国家女子集训队的人选问题。
七、比赛期间食宿由大会负责。
国家男子集训队选拔赛10月8日起在乐澜宝邸进行。
全部报名截止日期:2007年9月30日
转载于:中国棋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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